1、氧氣瓶應受氧氣廠安全檢驗方可充裝,氣體質量和壓力符合國家標準。
2、去送氧氣瓶時,徐熟悉壓縮氧氣具有氣體安全知識的人原辦理,并在氧氣廠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方可進行辦理。
3、保持氣瓶清潔,不準沾染油污、電石灰等污垢,并不準在噴好漆的瓶上做任何規定外的記號。
4、不準擅自處理氣瓶零部件并嚴謹油污。
5、保管中應防火、防曬、禁忌與油混存,裝卸是輕拿輕放,禁沖撞,運輸是嚴謹與油混裝,瓶體與車廂橫向擺放。
6、做不定儲備的氣瓶,儲備期不得超過氧氣瓶試驗保險期(氣瓶上有鋼字日期可查),儲存期間不得漏氣,不準與其他氣瓶混。
7、使用氧氣瓶,乙炔瓶切割時,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必須間隔15-20,米使用時必須持有上崗證人員操作,使用過程中,必須遠離油類物質,必須防火、防曬,使用過程,發現漏氣時請專業人士。
8、使用氧氣瓶、乙炔氣瓶完畢,必須關好瓶閥,交給了解氣瓶知識的專業人看管。
9、在用完氣瓶中必須尚存0.1Mpa的氣體并關好瓶閥。
10、氧氣瓶儲存過程中,不得靠近熱源,氧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米。
11、氧氣瓶必須儲存在通風、干燥的庫房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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